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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积极落实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作者:    发布于:2012-05-10    浏览次数:

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省财政厅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办公会,认真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强调要把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切实可行的财政政策措施,着力增加有效投入、扩大消费需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根据皖政办26号文件要求,及时制定省财政厅贯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将5项牵头办理事项和7项协办事项分解到有关处室,明确责任,严格要求,并实行旬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密切跟踪财政经济运行态势。省财政厅分别于4月中旬和下旬分别召开了财政预算执行分析会和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及时、动态和全面了解企业和经济运行态势,宣讲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加快支持企业发展资金拨付进度。要求各支出处室对照年初预算,认真摸排,能下达的支出一律尽快分配下达,对政府已定的省属企业支持资金,立即拨付。国库处和支付中心要统筹调度资金,特事特办,确保用款需要。截至415,省财政共拨付支持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资金134亿元,其中,拨付奇瑞、江淮和星马汽车技术研发费用补贴1.7亿元;省投资集团铁路建设资金6.5亿元;皖北合作共建园区建设资金7.2亿元;皖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4亿元;大别山区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建设资金2.2亿元;公租房建设补贴资金29.5亿元;廉租房建设补贴资金10亿元;农业政策性保险补助资金4亿元;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公路还贷、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19.8亿元。同时,兑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6亿元,兑付率达99.5%,促进家电销售200万台,拉动市场销售额56亿元,各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

四是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一是进一步落实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政策,年减轻企业负担10亿元。二是严格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三是对2012年度暂缓征收的河道滩地临时占用补偿费和铁路护路联防费,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收费缓征政策,并积极研究解决财政负担经费问题。

五是积极落实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政策。在抓紧开展困难企业认定的基础上,切实将社保就业缓降补政策落到实处,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一是及时拨付11.5亿元就业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各类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帮助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就业。二是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社保费缓降及就业补助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各市县贯彻《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及时与省人社厅针对企业社保缓缴和就业支持政策等,研究制定了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的七条措施意见,目前已上报省政府待批。

六是鼓励优先购买地产品。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鼓励各级各部门优先购买本省产品,带动地产品销售。一是要求全省各级政府采购应优先采购中小企业的产品、工程或服务。在年度政府采购合同中预留30%以上授予中小企业,在采购评分中,对中小企业产品可在价格上给予一定扣除。二是及时会同省农机局下发《关于对奇瑞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农机产品累加补贴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在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省里再叠加补贴10%。三是正在积极会同省交通厅研究制定新购、置换出租车采用省产车的具体补助政策。

七是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贯彻三化同步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巩固我省在农村改革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拓展我省农村综合改革的范围和领域,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投入,已提前下达中央资金9亿元,省里资金6亿元,年内还将进一步加大投入,至少可带动农民、基层、社会投资50亿元。同时紧紧抓住被列入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省的契机,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先行先试,积累经验。

八是促进外经贸事业发展。切实加大中央和省外经贸资金整合力度,优化支出结构,远近结合,按照当年“保增长、保市场、保企业”,长远“增总量、增份额、增效益”的思路,会同省商务厅认真研究。已明确2012年外经贸政策主要支持七个方面:出口增量奖励、机电设备及关键部件进口补贴、开拓国际市场补贴、出口信用险保费补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外向型企业培育、企业孵化综合服务等方面,加大外经、外资经费,资金金额达4.7亿元。经省领导批准后,将及时下发申报文件,并按政策及时兑现有关资金,促进外贸进出口平稳较快增长和内外需平衡发展。

九是财政金融结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运用财政政策工具,促进财政金融结合,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一是认真落实皖政办〔201156号文件精神,兑现有关奖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三农支持力度。二是及时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亿元,引导和支持经办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大宗农作物和重要畜禽保险,分散和化解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农民稳定增收。三是创新方式整合有关财政资金3亿元,建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与工商、建设、徽商、兴业、招商、民生等银行合作,按5-10倍放大,争取以上银行年内为产业集群镇、特色产业基地、中小外贸企业新增发放贷款20-30亿元,大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四是在部门预算中安排1亿元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在积极会同宣传部门研究方案,吸引社会资金和专业团队,实行市场化运作,积极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和新兴文化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