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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担保

作者:    发布于:2012-12-25    浏览次数:


诉讼保全担保

 

   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一)诉讼保全担保;(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其中,诉讼保全担保为司法类担保,是指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

申请人申请诉讼保全的目的是为了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使财物完好地保存下来,待胜诉后实现自己的权利。对于申请人提出的保全理由,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但由于当事人在起诉时就提出保全,案件尚未审理,无法查明案件事实,即使查明了申请保全理由充分,应予保全,也不能保证申请人一定胜诉,因此人民法院从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避免申请人败诉后,被申请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得不到赔偿的情况发生。申请人在提出诉讼保全时,应当同时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或担保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担保必须是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可供执行的,可以由申请人提供实物、现金或有价证券,也可以由申请人在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作担保,由资信良好的个人作担保,还可以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资信较好的大型企业出具担保。以财产担保的,担保财产的价值应不低于保全财产的价额。

诉讼保全担保中,担保人提交人民法院的保证方式主要为保证金(现金或存款)、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现金诉讼保全担保的成本最大,因为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申请人需要申请保全被申请人价值多大的财产,就要提供多大价值的现金,所以现金认可度很高,所有法院均认可。

此外,不动产认可度也很高。但大部分法院只认可无抵押的房产或土地,这无形中增加了申请人提供此类担保的难度。

另外,银行保函认可度也很高。银行保函,尤其是国有大型银行保函认可度很高。由于银行诉讼保全担保函是以银行的信誉作为担保,因此,几乎不存在银行无法兑现保证责任的可能性。

目前能够出具诉讼保全担保银行保函的担保公司凤毛麟角,目前已知的有深圳硅银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建担保有限公司诉讼保全部可以协助开具银行诉讼保全担保函。

公司保函仅在小部分地区被认可,部分地区(如北京)已由当地高级法院发布了详细的财产保全细则,且规定了符合规定的担保公司等机构可以出具公司诉讼保全保函,但该保函的使用面较窄,仅能在小部分地区使用。

                                          撰稿人:周丹       

 201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