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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及支持措施

作者:郑庆顺    发布于:2020-02-26    浏览次数:

 

     根据南谯区人民政府南政[2020]5号文件精神,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流程,降低担保费率,提高担保服务效率,结合担保业务流程规范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特制定如下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及支持措施:

一、企业提供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章程、股东及法人身份证、企业及主要股东简历。

     2、企业近6个月银行流水,近3个月能耗(水、电、气)发票、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3、近半年主要销售合同复印件。

     4、企业及股东信用报告(如不便到人行打印,可由贷款行拍照)。

     5、近三年及本年当期财务报表、企业上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纳税证明截图照片(不需到税务机关办理,只需要在企业的电脑上截图即可完成)。   

   6、抵(质)押物权属证书复印件;

7、股东会同意借款、要求担保的决议。

     二、公司业务部快速收集完资料,即安排业务A、B角,并联合风险控制部开展业务调查,2天内完成担保调查报告并上报公司业务评审会。

三、公司评审会采用灵活机动方式随即召开,评审结束,业务人员将评审结果通知担保企业及合作银行,对于评审通过项目,随即向合作银行出具《担保事项通知书》。

四、合作银行评审通过,向我司提供有效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后,业务人员1天内完成委托保证合同、反担保抵(质)合同、企业(个人)信用反担保合同等合同出具、打印及其他相关手续。

五、1天内办理好相关合同签订及抵(质)押手续。

六、通知企业交纳担保费(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受疫影响较大企业按0.5%/年),收保费后,即向合作银行出具《担保放款通知书》。

七、对于经营较好,无有效抵押物的新增担保企业,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予以采用信用担保方式给予一定额度支持。

八、因受疫情影响较大,贷款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积极利用“过桥资金”、或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保障企业融资服务平稳衔接,协调银行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帮助在保企业顺利渡过难关。

九、积极运用电话、网络、视频等远程方式与担保企业沟通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减少非必要人员接触,坚持特事特办,提高工作效率。

 

联系人:李海红    13855006667

郑庆顺    1361550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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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