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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创业担保贷款升级 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提高至400万元

作者:    发布于:2017-07-06    浏览次数:

 7月5日,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通知》,将打造创业担保贷款的“升级版”。

 

    创业者信用良好可免除“反担保”

 

    新政明确,社会征信机构推荐的信用优良创业者,申请担保贷款时,应当免除其提供反担保。

 

    拿大学毕业生来说,以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要提供房产或者由财政供养人员提供反担保,申请手续繁琐,导致部分大学生无法提供反担保,而不能申请到创业担保贷款。今后,安徽省将依托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深化与芝麻信用、安徽征信等社会征信机构的合作,科学评估创业者的发展潜力和还款能力。将信用情况与反担保挂钩,为众多创业者成功申请贷款提供条件。按规定,创业者通过信用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此外,还将建设全省统一的创业担保贷款信息系统。以此实现信息部门共享、资料删繁化简、审批规范高效,达到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的目标。

 

    企业不拖欠工资可申请“社保贷”

 

    今后,社保还可能为企业带来担保贷款。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将稳妥开展“社保贷”试点,符合一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200万元贷款。

 

    所谓的“社保贷”,指的是依法诚信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由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参保缴费的信用情况,提供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信用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照要求,申请“社保贷”的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通知》明确提出,开设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的商业银行和经办创业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应积极开展“社保贷”试点。而对享受“社保贷”的小微企业,商业银行可通过购买信用保证保险或贷款保证保险来分担风险。

 

    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提高到400万元

 

    此次新政还设置了创业贷款的“弹性额度”。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将能提高到400万元。

 

    安徽省鼓励地方创新业务模式,对不符合国家创业贷款贴息政策或申请创业贷款金额较大的初始创业者或小微企业,在初始创业者或小微企业自主提供反担保措施、自愿承担贷款利息的前提下,可由各地从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与此同时,严格执行担保基金责任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担保基金在银行存款余额的5倍,商业银行可通过购买信用保证保险或贷款保证保险,适当提高担保贷款额度。个人贷款额度可提高至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可在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可提高至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按照规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商业银行、社会信用征集机构将及时记入征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