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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着力推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

作者:    发布于:2012-02-17    浏览次数:

安徽着力推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
      
        为改善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环境,缓解融资难问题,我省着力推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两类机构的规范发展——

去年,针对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环境相对偏紧,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的状况,我省着力推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两类机构的规范发展,为全省中小企业和“三农”改善融资环境、缓解融资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1年10月末,全省397家融资性担保机构融资性担保余额974.33亿元,较年初增长54.42%,户均担保金额299万元;350家小额贷款公司当年累计发放贷款3.495万笔、金额477.4亿元,户均贷款136.6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省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

在民间借贷疯狂的环境下,“草根金融”能否规范经营倍受争议。针对这一情况,去年下半年,我省提高了小额贷款公司准入的门槛,即皖北和大别山区的实收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其他地区不低于1亿元,较先前的2000万元至4000万元的标准提高了1.5倍,融资性担保机构新设立的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也将由不低于500万元,提高到不低于1亿元,旨在增强“草根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突出规模效应,防控地方金融风险。

规范发展的同时,我省积极扶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引导机构做大做强。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我省实施融资性担保行业“5051”工程,即省级发展1家实收资本超50亿元的特大型融资性担保机构,每个市有1家以上超5亿元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每个县有1家亿元以上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推动银担合作。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和银行业监管部门加大合作力度,搭建银担合作对接平台,定期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和发展情况,还将银担合作情况作为地方政府考核奖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要内容,为推进银担深入合作创造条件。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根据去年出台的《关于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意见》,我省对合规经营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放大倍数超过5倍的给予1.5‰的奖励,对担保费用不高于2%的给予保费20%的补贴,同时给予新设立的农业担保公司补助;对小额贷款公司给予营业税40%的返还,主要用于两类机构的风险准备。同时,今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仅对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资本金注入、补贴等方式支持资金178316万元,受惠机构面达到15.20%。(记者冯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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