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银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行业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2011年12月各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汇总

作者:    发布于:2012-02-17    浏览次数:

201112月月各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汇总

     鼓励和引导民资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政策性住房建设、医疗卫生和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和商贸流通等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鼓励和引导民资流向海洋经济、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鼓励和引导企业、投资机构通过多种途径集聚民间资金参与省内重大项目建设和国企改制重组。
  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和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大力培育发展专业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机构,以集约化管理方式,吸引更多的民资通过股权、债权方式有序流入实体经济和成长型骨干企业。
  支持民资参与地方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改制和增资扩股;支持民资参与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和增资扩股,参与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试点扩面。鼓励和支持小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的适合民资投资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选择温州市、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及部分民间融资活跃的市、县(市、区),探索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鼓励建立民间融资服务机构,探索培育民间融资中介类服务机构,引导资金供需双方对接,降低民间融资成本。
  《意见》同时提出,维护民间融资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福建省55家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将享风险补助

经福建省各地担保机构自愿申请,所在地政府部门或经贸部门推荐,并经评审,福建省经贸委拟确定55家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享受福建省2010年下半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风险补助。
  福建省55家机构中,宁德市有12家、南平市5家、福州市8家、厦门市8家、泉州市3家、莆田市1家、三明市12家、龙岩市5家,另外省属1家。
  125日至13日,为这55家机构的公示时间。一旦公示通过,福建省将按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助。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个担保机构在本次申报期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250万元。
  根据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规模,以专项审计为基础,对为中小工业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8‰的比例补偿;对为中小贸易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5‰比例补偿。对为生产性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16‰的比例补偿;对为台资贸易性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10‰的比例补偿。
  对为软件企业和《重点产业振兴实施方案》规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及其装备的生产和技术开发、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名单内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16‰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担保项目属担保机构各股东成员企业间互保以及担保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贷款担保不列入补助范围。
  福建省经贸委要求,担保机构应将风险补助金专项用于充实担保风险准备金。对担保机构按规定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和获得各级政府的风险补助金转为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金30%以上部分,可按《若干意见》规定转增资本金。
  辽宁8530户中小企业个体业户获融资担保

  辽宁省融资担保监管体系日臻完善,已经走上发展与监管并重的道路,累计为8530户中小企业和个体业户提供了融资担保服务。近两年来,辽宁省融资担保业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机构建设、融资能力和监督管理始终处于全国先进水平。为了确保地方金融健康发展,辽宁省重点强化了行业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出台了担保机构监管评级管理办法、重大风险报告制度、举报查处制度和年检等十余部监管制度。在全国率先实施了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制度,开发了担保监管信息系统,促进了行业规范化管理。还组建起省融资担保行业协会,加强了行业自律。研究制定了《融资担保机构现场检查操作规程》。
  在此基础上,辽宁省政府金融办组织开展了全省专项大检查。检查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指导,各市金融办具体实施,分为市普查和省直查、抽查三种形式,重点检查融资担保机构营业场所、担保资金、经营合规性、风险防控、信息披露五方面情况。从今年9月开始,到年底结束。检查表明,辽宁省融资担保业逐步走上规模与质量并重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机构数量、资金实力与承保能力显著提升。截至9月末,我省共有融资担保机构375家,注册资本344亿元,较去年末增加76家,担保资金增加51.6亿元;在保余额607亿元,当年新增保额412亿元,累计为8530户中小企业和个体业户提供了融资担保服务。
  浙江省试水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针对当前以中小企业、农户、城乡创业者等为主的小额借款人融资难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的现状,日前浙江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逐步铺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为小额借款人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浙江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支持对象,原则上为向试点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小额贷款的试点地区中小企业、农户和城乡创业者。贷款资金只能用于生产经营性用途,不得用于消费及其他用途。
  其中,在小额贷款额度方面,中小企业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城乡创业者单户限额20万元,农户单户限额30万元。银行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的水平;小额贷款公司利率不高于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在此基础上适当下浮。
  根据合作贷款机构的类别,浙江省推出了银行与保险机构合作及小额贷款公司与保险机构合作两种模式。据了解,早在2009年,浙江省就曾选择在宁波、舟山开展了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而此次试点工作将分两步走:首先,在浙江省11个地级市选择12个市、县开展试点;在此基础上,各地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实际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加大推广力度。

安徽省财政政策鼓励中小企业融资
  安徽省财政厅出台一揽子财政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同时发挥财政引导支持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提供财政奖补。
  安徽省辖市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的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财政部门将按其当年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季末平均余额增加额的2‰给予奖励;新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将获得其实收货币资本的1%、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同时,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在县域内新设的分支行,省财政将按每个30万元予以一次性补助;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省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于改制成功、与保荐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在安徽证监局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的上市后备中小企业,安徽省和同级财政将分别给予100万元的补助。在中小板或创业板首发上市成功的中小企业,省和同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的奖励。上市中小企业成功实施再融资的,省和同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的奖励。成功实现债务融资的中小企业,省和同级财政分别给予发行费用的1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山东省采取多项措施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今年以来,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表现尤为突出,山东省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三季度末,全省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3795.2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62%,比年初提高1.3个百分点;新增1526亿元,增长12.4%,高于全部贷款增速2.3个百分点。

加大政策引导力度
  通过考核激励、政策扶持等方式,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在《山东省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年度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中,把中小企业贷款增幅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引导银行业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今年,山东省金融办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意见》,为广大中小企业实现股权融资创造了良好政策条件。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九条措施,山东省金融办起草并报请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促进小型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从加大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清理和减免涉企收费等12个方面提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了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发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
  加快农信社改革发展步伐,加大其对三农的扶持力度。今年前三季度,农信社系统涉农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632.8亿元,增幅17.3%,较其各项贷款平均增幅高3.7个百分点。
  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前三季度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424亿元,同比增长212%,90%以上投向了三农和小企业;村镇银行总数达35,贷款余额52.9亿元,比年初增长124.2%
  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能力明显增强,截至9月末,全省489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保责任余额882.5亿元,比年初增长25.1%,新增担保金额991.6亿元,新增担保户数9万户,其中主要是中小企业。
  拓展直接融资渠道

大力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今年以来,山东省有19家企业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占全部境内上市家数的95%
  加快发展股权投资业,培育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今年前三季度引进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近百亿元。以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为代表的股权场外交易市场发展活跃。截至9月末,在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山东省中小企业总数达到36,比年初增加22,增长157%,累计实现私募融资6.7亿元,获得银行配套资金约15亿元;加上在天交所挂牌的43家山东省中小企业,累计实现融资达到50多亿元。
  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取得新突破,“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在山东省先行试点,为山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新的渠道。
  创新中小融资方式
  在金融服务创新方面,探索推广了企业钢结构抵押、品牌抵押、海域海岛使用权质押、规费权质押以及农村土地使用权、林权、蔬菜大棚、牲畜活体等抵()押贷款,有效缓解了三农和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
  另外,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努力探索服务三农和县域中小企业的新型融资方式。
  上海市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启动
  1217日,由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和长宁区国资委、商务委、金融办联合发起,并由长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独资设立的上海市中小企业融资市场揭牌启动。
  该市场的定位,是针对目前中小企业缺钱、金融机构渴贷而度身定制的融资平台。该融资市场由线上对接平台和线下服务平台组成,面向长三角地区的所有中小企业提供银行贷款、PE投资等各类融资服务。
  上海市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线上平台集聚来自金融机构的各类放贷产品和来自中小企业的各类融资需求信息,并及时通报产业政策、金融政策以及投资动向、企业项目动态,配之线下政、银、企沟通对接等多重机制;而线下平台则提供银企融资配对服务,由专业人士与中小企业面对面交流,有针对性地推荐最适合该企业的金融产品。
  与该融资市场签约或有签约意向的银行已达30多家,该市场还拟与上海60多家小贷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同时还将与各行业协会建立合作,并携手第三方服务机构。

  该融资市场还将探索中小企业资信机制建设。融资市场将整合各类信用资源,组织开展信用企业评比活动,探索建立逃废金融债务企业和个人约束机制,设立恶意逃废债务企业和个人黑名单
  江西省将开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绿色通道
  江西省出台21项举措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重点加大对这类企业在金融信贷、融资渠道和财税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其中,江西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确保年新增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总额不低于全部贷款新增总额的三分之一,并要求设立小微型企业贷款专用窗口,对符合条件的续贷项目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放款,对新增贷款项目一般在1个月内审批完成。小微型企业贷款审批权限也将适度下放,原则上单笔贷款额度在30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贷款分别由市、县两级金融分支机构审批。
  未来几年内,江西还将逐步增加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从2012年起,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将增加到3000万元,并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同时,对小型微利企业将继续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并延长至2015年底。
  从201211日起,江西还将在3年内免征小微型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收费登记卡制度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防止变相收费和隐性收费。
  广西专利新措施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开拓融资新渠道

广西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分别与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签署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全方位战略合作关系和常态化对接机制,具体在五个方面开展合作:一是推荐优质客户,推进业务开展,对推荐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金融服务。二是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融资服务需求信息库,综合汇总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等情况。三是开展重点知识产权项目质押后的保护工作,一旦质押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双方将提供相应对策,维护质押权人权益,降低质押风险。四是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培训。五是建立促进发展的质押融资长效机制,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发展促进计划,逐步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

  协议的签署,为自治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提供快捷的贷款审批和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搭建了一个质押融资平台。为这些中小企业促进专利转化及产业化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